丹麦儿童福利新规则开始实施,您了解它吗
您是否可以掌控有关儿童福利的新规则?下次发放儿童福利金时,将基于一套全新的规则。从年1月1日起,丹麦关于儿童福利的新规定开始生效——即所谓的儿童和青少年福利。这意味着,作为一般规则,如果父母有18岁以下的孩子并拥有共同监护权,他们将自动获得一半的福利金额。但正如所写,这只是一个主要规则。因为如果您作为父母在年10月19日之前搬走,关于分享儿童和青少年福利的新规则将不适用,因此仍将全额支付给在年收到最后一笔款项的父母。另一方面,如果您在年10月19日之后搬走,根据新规定,每位家长都将自动获得一半的子女福利——但请记住,有几种情况可以让一位家长仍然获得所有的钱。规则如何影响您和您获得的儿童福利,您可以在下面找到答案,我们从borger.dk中选择了五个示例。1,有两个共同孩子的同居父母在第一个示例中,有一个家庭,有两个父母住在一起并共同监护他们的两个孩子。年末之后,父母将每季度每人获得一半的儿童福利金。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位家长收到了这笔福利,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母亲。制定新规则是为了确保两性平等。2,父母夫妇有两个共同的孩子和一个来自以前关系的孩子在这个例子中,我们想象一个家庭,其中一对父母和三个孩子住在一起。父母对其中两个孩子有共同监护权,而一个父母则拥有之前关系中的第三个孩子。当两个联名子女的子女福利于年1月20日支付时,父母将各获得一半。拥有第三个孩子的父母将同时获得该孩子的所有子女福利。这是因为父母在年10月19日没有与孩子的另一位父母住在一起,同时,父母在年12月收到了最后一笔福利金。3,离婚父母夫妇与7/7共享计划另一个常见的家庭模式是两个父母分居但共同监护他们的两个孩子。他们轮流与一位家长住一周,然后与另一位家长住一周——即所谓的7/7计划。在这个例子中,父母在年分居了,这意味着这个家庭不属于必须在父母之间分享子女福利的新规定。因此,在年初之前收到儿童福利金的父母也将在未来获得支付。制定年10月19日之前离婚的父母金额不进行分摊的规定,是为了不让在领取全部子女福利后进行财务调整的离婚家庭的部分财务突然消失。但是,此处示例中的父母可以选择共享金钱并在他们同意的情况下各获得一半的报酬。4,年10月19日之后分居的夫妻两位父母已于年10月31日分居。他们有两个共同的孩子,共同监护,孩子与父母轮流居住-9天和一位父母,5天与另一个父母。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位家长获得了儿童和青少年福利,但到年,他们将各领取一半。但是,根据新规则,会有例外情况,这意味着一位家长仍然可以获得全额支付。这可能是如果您已与另一位家长达成共识您可以收到所有款项,或者如果您作为家长与孩子生活,14天中的至少9天,并且可以发送有关探视安排的文件。在此示例中,一位家长在14天中有9天和孩子一起生活,因此如果需要,此人可以申请所有儿童福利。5,父母不住在一起并有监护权最后一个例子,它涉及两个不住在一起的父母,并且只有一个父母拥有孩子的监护权。此外,孩子也只与这位家长住在一起。在这里,监护人将获得年的所有儿童福利——就像新年之前的情况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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